湖北注册公司

急速预约
代理记账88元起 | 131-7641-8775
我要服务

湖北建筑企业申报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

中华建设网讯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11月5日,湖北省住建厅下发《关于设立在湖北自贸试验区建筑企业试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工商注册地在湖北自贸试验区的建筑业企业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通知》明确,对于在湖北自贸试验区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列资质的申请、升级、增项,可自主选择实行告知承诺制:

湖北建筑企业申报资质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方面的总承包二级)及铁路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通知》规定,核查中发现申报企业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除外),省住建厅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被撤销资质企业自资质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

在实地核查完成之前,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被审批人,如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资质办理的,不适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企业资质重新核定有关要求办理。

《通知》要求,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告知承诺审批工作制度,完善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数据库,确保相关信息公开、完整、准确,按规定对申请企业实施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报省厅。

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跟踪取得资质企业建筑市场活动,规范通过告知承诺审批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获取论文优先发表、文库文献下载、单位/个人专栏推广等权益,详情请私信小编哟!)

服务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公司变更
注册商标
工商
工商注册
财会税务
工商专题
经营范围
法律
商标知产
股权架构
人事社保
创业法律
联系我们 / 其他城市
服务热线:131-7641-8775
湖北品创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到专业的财务公司代理记账,找品创财税享受专业的服务!
微信客服

扫描二维码

品创财税微信